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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生培訓辦法

中國文化大學曉峰學苑苑生培訓辦法

101.04.11 第1667次行政會議通過
103.03.05第1692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3.05.07第1694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3.09.03第1698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4.05.06第1707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7.06.06第1745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8.01.02第1752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8.05.15 107學年度第2學期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為提升學習風氣,透過跨領域及同儕團隊學習的概念,引領學生自主學習成長之動力,
           以培訓苑生,特訂定「中國文化大學曉峰學苑苑生培訓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曉峰學苑(以下簡稱本學苑)以教務處綜合業務組為主辦單位,開設理論與實務兼顧之講座課程,
    並得設執行長與副執行長等職務,共同研議與推動曉峰學苑各項計畫。

第三條 為統合資源,擴大參與,設置「曉峰學苑指導委員會」,為本學苑研擬政策方針與發展方向,並凝聚校內共識,
            共同打造華岡教育特色。委員會組成與召開方式如下:

    一、「曉峰學苑指導委員會」之委員由副校長、執行長、副執行長、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國際長、
                  研發長、教務處綜合業務組組長及各學院院長擔任,並由副校長擔任主席。
    二、每學期應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第四條 苑生之推薦資格與報名程序:
    一、苑生資格:本校大學部一年級至三年級具有正式學籍之學生,成績排名達全班前1/3者或有優良事蹟表現,
      並有團隊學習意願者。優良事蹟係指曾參與校內外活動競賽得獎、親善團結訓合格團員、社團幹部或宿舍幹部者。
    二、每年經本學苑公告後接受全校各院系師長推薦,或凡符合上述資格者可經由師長簽名推薦後主動報名。

第五條 本學苑設置學苑導師,輔導學習小組執行跨領域之專題製作,且學苑導師可同時帶領專題製作小組。
    學苑導師相關規定如下:
    一、學苑導師人選由校內熱心老師志願擔任之,並委請校長發給聘書(函)。
    二、專題製作小組執行方式:每位專題製作學苑導師帶領4-6位苑生組成學習小組,執行專題製作之策劃與指導,
      並在生活與課業上與苑生密切互動,每位專題製作學苑導師在協助完成各學習小組期中報告與期末成果發表後
      發給獎勵金1萬元。
    三、各專題製作小組可遴選一名苑生為「學苑輔導員」,輔佐學苑導師及小組執行相關事項,表現優異者將頒發
      「特優學苑輔導員」獎狀並頒發獎勵品。
    四、每學期至少召開「學苑導師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學苑導師有義務參加此一會議。

第六條 苑生之權利與義務相關規定如下:
    苑生應盡義務如下:
    一、必須參與曉峰學苑開設之課程講座及非苑生所屬學院之院共演講(至多參與4場),
      共計至少參與12場,公私部門等參訪(至少參加2次),並參與專題製作及期末成果展。
    二、每次參與活動與講座課程,每位苑生應撰寫學習反思日誌(格式與繳交方式另行公告),
      並於學期末繳交學習歷程檔案,參加期末成績評比。
    
    苑生享有權利如下:
    一、可優先獲得參與曉峰學苑認可之國內外交流與交換學習活動機會。
    二、結訓合格之苑生獲頒苑生證書乙只。
    三、結訓合格之苑生享有每學期之優先選課權。
    四、結訓合格並且成績排名當屆苑生前2/3者,獲頒獎學金5千元。
    五、特優專題實作小組之學苑導師及苑生獲頒獎狀一只及獎勵品與獎學金,名額及金額視當年度預算核定。

第七條 為深化曉峰學苑精神傳承與精進強化組織領導,凡成為結訓合格苑生者,均可參加榮譽苑生遴選。
    遴選條件與方式如下:
    一、必須為合格苑生。
    二、必須參與規劃培訓合格苑生之開設課程講座與公部門企業參訪(至少1場),
      並參與完成培訓苑生專題製作及成果展活動內容。
    三、每位苑生應撰寫一份培訓過程活動報告與簡報,並參加發表與榮譽苑生徵選(格式與繳交方式另行公告)。

    榮譽苑生享有權利如下:
    一、結訓榮譽苑生獲頒榮譽苑生證書乙只。
    二、結訓榮譽苑生成績優異者得獲頒獎學金,名額及金額視當年度預算核定。

第八條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